济宁 县区 问政 关注 视听 辟谣 专题 发布厅 党建 活动 公益 文学 健康 商业
首页 > 火眼金睛 > 正文

游泳将统一纳入中考必考项目?教育部辟谣
2019年02月22日16:05   来源:济宁市全媒体辟谣平台

济宁市全媒体辟谣平台讯 “定了!明年开始,游泳成中考必考!”近段时间,有关“游泳将统一成为中考必考核项目”的消息在网上传播。对此,教育部2月22日在官微辟谣,表示这一消息不属实。

△教育部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

教育部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称,目前各省份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陆续出台了本地中考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各地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体育科目考核办法,以跑、跳、投等基本体能和基本运动技能为考察重点,具体考核项目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没有将游泳作为统一必考项目。有的地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将游泳作为体育科目考核项目,但并不代表所有地区都必须将游泳作为考核项目。

据了解,从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山东省初中生的艺术、体育科目成绩将记入学生中考成绩,将以分数或等级呈现,并从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实施。

按照规定,具有初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应参加艺术、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依据初中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方式进行。过程性评价于每学期末完成测试,最终成绩于九年级下学期进行汇总。专项测试,即音乐、美术学科的结业考试于九年级下学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完成。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采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进行。3项测试成绩有1项不合格的,即体育科目成绩不合格。“过程性评价”时间为初一、初二学年和初三上学期。“运动技能测试”在初三下学期完成。艺术和体育的专项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