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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现开车挖鼻孔罚200元记3分处理信息 交警辟谣
2018年08月16日15:53   来源:扬州网警

开车挖鼻孔罚200元记3分,

你信吗?

这两天不少扬州的朋友都被

一则短信截图刷屏了!

这条短信看起来有鼻子有眼,

车牌号、违章地点、扣分罚款,

一应俱全!

一时间大家都将信将疑。

据扬州交警部门称,

这是——

假的!假的!假的!

类似的截图在多地都有出现

短信的行文方式,来信号码也不规范。交警部门不会用私人号码发送违章短信,规范的违章短信格式如图: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以上八条里面并没有

“挖鼻孔”会被处罚这一条。

不信谣不传谣,

鼻孔痒痒了可以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