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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农合医疗费开始退还?赤裸裸的谎言!
2017年11月15日03:29   来源:济宁市全媒体辟谣平台

济宁市全媒体辟谣平台11月15日讯 (记者 高桂菊)医保政策一直都是市民较为关注的民生问题。最近,一则关于新农合医疗缴费的话题在社交媒体中广为传播:“农民已交2017年新农合作医疗费用,有的村交150元,有的交200元、250元。2017年免交新农村合作医疗费,那么收上去的钱应退回,现在有些地方已经陆续退回。”

自从新农合政策出台后,农民每年都需要交纳新农合费用,突然有消息说不用交,不少网友颇有些“意外”,还有网友给平台留言称自己未收到退款,希望平台能告知真相。

针对该传言,记者联系到了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有退还2017年居民医保个人缴纳费用的政策,该信息系谣言,市民切勿信谣、传谣。

济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缴费标准

“2015年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济人社发【2016】45号文件规定,2017年济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2018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网传个人缴纳200元、250元的情况不属实。”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两部分;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的9月至12月为下一年的参保登记和缴费期。目前,2017年居民医疗保险已经缴纳完毕,并不存在取消或者退款的这个情况。

部分人群免缴个人承担医疗保险费部分

目前,济宁市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降低了管理成本,避免了重复参保,减轻了财政负担,方便了群众就医和报销医疗费。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规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农村独女及双女户父母、城镇“三无”(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 )人员、 孤儿、重度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 ,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全额补助,直接拨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此外,扶贫对象也全部纳入医保范围,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减轻贫困户医疗负担。提别提醒的是,免费享受医保待遇人员需每年到居委、村委或人社所进行资格认定,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否则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2018年居民医疗保险正在缴费,切勿错过时间

目前,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正在进行中,根据省里规定,该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居民不要错过缴费时间,否则将无法享受明年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