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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社会车辆停靠公交站点罚千元?谣言卷土重来
2017年05月31日03:02   来源:济宁市全媒体辟谣平台

济宁市全媒体辟谣平台5月31日讯(记者 高桂菊) 前段时间,记者曾证实“济宁社会车辆停靠公交站点罚千元的消息”为谣言。近日,不少网友通过济宁市全媒体辟谣平台再次求证一则“5月25日起,不要在公交车站50米内停车,不然会被罚1000块!”的消息是否为真?

记者通过对比发现,该两条消息内容一样,只不过将政策执行时间明确到5月25日。济宁市5月25日是否执行了该政策?记者先后向济宁市交警支队、济宁市公共汽车公司求证,均得知该消息为谣言,假消息卷土重来。

济宁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市民,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会责令其将车挪走;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至于传言中所说的50米禁止停放车辆和罚款1000元的消息不属实。

那么文中所说的公交车辆安装“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真的吗?济宁市公交公司表示,公交车上确装有监控器,但只用于监控车内情况和反扒,并不能监控到车外其他车辆的违章,也不会将数据直接上传至交警后台系统。所以尽管传言貌似很专业,但这仍然是假的!

虽然再次证实此类消息谣言,记者还是希望广大市民能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要在公交站点处随意停靠,切实保障道路通畅。